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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女士家的电线管里,很多都没有电线。记者卞梅摄
新房交钥匙后1个星期,业主发现房内电线丢了三分之二。因双方当时未签署验房协议,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。 “小梅”协助维权后,业主获赔500元现金,又减免了半年物业费。
应该有的电线没了
一个月前,家住腾鳌镇的房女士购买的商铺交钥匙了。三个星期前准备装修,电工来改电线电路时却发现,屋内三分之二的电线管里没有电线。“当初交钥匙时,物业没通知我检查电线。现在开始装修,才发现电线没了。 ”房女士回忆说,交钥匙时她没和物业签署任何验房协议,屋内“丢失”的电线究竟是开发商未安装还是交钥匙后才丢的,谁也不清楚。
随后,房女士多次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。但物业公司称房女士已经领到钥匙,拒绝赔偿全部丢失电线。
业主物业都有责任
5月5日,记者陪同房女士来到该物业公司。该物业公司的金经理表示:“丢电线并不是单方面责任,如果赔偿,也应该由双方共同负担。 ”金经理表示,物业公司愿意承担一部分赔偿,并提出两个解决方案:一是减免新房一年物业费,二是直接赔偿给房女士500元现金。
据房女士介绍,如果要重新铺设损失的电线,除去人工费,共需要1400元左右。经过协商,物业公司赔偿房女士500元现金,并减免半年物业费,随后双方达成协议。
交房时先验房再签字
鞍山市消协消费指导部赵晓宁主任介绍,房女士这种情况很难断定是哪方面的责任,电线丢失的损失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。
赵晓宁提醒读者,交房时,为了避免发生纠纷,业主应该仔细检查屋内设施,包括房屋面积、窗户及门的完整、电线网线是否存在问题等,待检查无误后再签署验房协议;一旦签署协议、领取了钥匙,再出现丢失物品的问题,则由房主承担责任。 记者卞梅